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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 婚姻[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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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为妻,我活着还有什么益处呢;创27:46(创28:12)。

    以色列人不可与迦南人结婚;申7:34。

    以色列人与迦南人通婚,并事奉别神,因而受诅咒;士3:18。

    所罗门王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王上11:16。

    不将我们的女儿,嫁给这地的居民,也不为我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尼10:30。

    你们和不信的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

    主在拉曼人身上做了记号,使尼腓人不致和他们混合在一起,而相信那错误的传统;阿3:610。

    如果人不是借着我娶妻,他们死后,他们的誓约和婚姻就没有效力;教约132:15。

    人的儿子们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摩西8:1315。

    多重婚姻

    一位丈夫和两位或两位以上仍在世的妻子的婚姻。

    一个男人只有一个妻子是合法的,除非主借着启示有别的命令(各2:2730)。

    经由启示,在旧约时代曾实施多重婚姻,教会复兴的早期,也在持有圣职权钥的先知指示下实施多重婚姻(教约132:3440,45)。

    教会不再实施多重婚姻(宣一);如今,拥有一位以上的妻子绝对不可成为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的成员。

    撒莱将夏甲给了丈夫亚伯兰为妾;创16:111。

    雅各娶利亚、拉结和她们的使女为妻;创29:2128(创30:4,9,26)。

    若另娶一个,他不可减少第一个妻子的所有权;出21:10。

    大卫和他两个妻上希伯仑;撒下2:12。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按照被命令的,接受了许多妻子;教约132:37。

    大卫和所罗门除了那些不是从主那里接受的事情以外,没有在任何事情上犯罪;奉耶稣

    基督

    之名。阿们!

    这段内容从圣经和教义的角度全面论述了婚姻,包括婚姻的设立、意义、神圣性以及特殊情形(如异教通婚与多重婚姻)。以下是内容的结构与解读:

    1.

    婚姻的定义与神的设立

    婚姻的定义:婚姻是男女之间的法律合约,使两人成为夫妻,并成为生命的联合体。

    神设立婚姻:创表明,婚姻是神的旨意,目的是解决人“独居不好”的状态,并通过夫妻的结合体现神的智慧与爱。

    婚姻的不可分性:太19:6强调,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反映婚姻的神圣性。

    婚姻的尊贵性:来13:4指出,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强调婚姻关系的重要性与神圣性。

    2.

    婚姻的新永约

    永恒的结合:婚姻的新永约不仅局限于今生,而是透过圣殿中的圣职印证,为夫妻在永恒中继续为伴奠定基础。

    地上与天上的印证:教约132:19表明,借着新永约并神圣之灵的印证,婚姻不仅在地上有效,在天上也能持续。

    永恒的救赎与祝福:教约131:14强调,进入高荣国度的至高层,必须接受婚姻的新永约。

    属灵的互补关系:林前11:11提到,在主里面,男女不是独立的,而是互为补充的,这进一步说明婚姻的灵性意义。

    3.

    异教通婚的教训

    警惕信仰不一致的婚姻:

    创显示,父母为子女选择配偶时,应以信仰一致为基础,避免信仰妥协的风险。

    林后6:14明确教导,不要与不信的同负一轭,表明婚姻不仅是情感的结合,更是信仰的联合。

    异教通婚的后果:

    士3:18与王上11:16记录了以色列人与外邦通婚导致的信仰妥协与偶像崇拜,提醒信徒保持属灵的纯洁性。

    4.

    多重婚姻的历史与教义

    旧约背景:旧约中,多重婚姻在特定情境下被允许,例如亚伯拉罕、雅各、大卫等圣经人物因神的指示实践了多妻制(创教约

    神的命令与例外:出21:10提到,多妻制必须遵守公平原则,不可忽视对第一任妻子的义务。

    多重婚姻的停止:在现时代,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通过宣言明确废止多重婚姻,强调单一配偶关系的神圣性。

    5.

    灵修反思与实践

    1.

    婚姻的神圣性:婚姻是神所设立的制度,代表神的爱与智慧。信徒应以敬畏的态度进入并维护婚姻。

    2.

    信仰的一致性:信仰在婚姻中起着关键作用。信徒在选择婚姻伴侣时,应优先考虑属灵上的相合。

    3.

    婚姻与永恒的联系:通过圣殿的婚姻印证,信徒可以在永恒中继续享受婚姻的祝福,这体现了婚姻的新永约的重要性。

    4.

    与文化的平衡:关于多重婚姻和异教通婚的教。喜欢耶稣基督后期教之传奇请大家收藏:

第129章 .... 婚姻[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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