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你为刀俎,我愿为鱼肉[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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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公元880年,黄巢带领士兵攻陷长安,自立为帝,其手下的士兵大多是杀人不眨眼的匪盗出身,到了繁华的长安城立刻化身明火执杖的强盗,肆意地在长安街头杀人越货,争抢美女,殴打平民,一时间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几个月后,军中居然出现了粮荒,长安城里更是一片混乱。有一小股唐军乘乱攻城,黄巢此时如惊弓之鸟,见状立刻带了少数随从逃出城。
唐军进城之后,受到长安百姓的欢迎。而黄巢到了城外定下神来,这才发现攻城的唐军不过是虚张声势,实际人数很少,随即带兵反攻入城。
重入长安的黄巢,对于长安百姓的“背叛”恨之入骨,居然下令血洗长安城。这座当时世界人口最多的第一大城市长安,一夕之间,人烟断绝,成为一座绝望的死城。野狗猩红着眼睛,拖拽着人腹内的肚肠;乌鸦欢乐的在尸堆上起舞,享受难得的盛宴。
黄巢逃离长安,围攻陈州,军中断粮。黄巢掳百姓充做军粮,史书记载“贼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陈州附近逢旱蝗天灾,又遭此人祸,无人耕种,草根木皮皆被百姓争相食尽,最后易子而食,以人为粮。官吏也不能禁止这种事情发生,家中最无用的要数妇女幼孩,皆被家人卖到市场上换取粮食,谓之菜人。
屠者买去,宰杀卖肉如卖羊豕。当时米价可至数十千,且不可得,而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
时人称此菜人为“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而小孩则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
诡异的肉香飘荡在空气中,往日喧闹繁华的城池堪比地狱鬼刹。
集市上,出现了一个青衣女子,骑着一头小黑驴,面色娇艳如三月桃李。
郑屠远远望见了那女子,恨不得眼珠子都飞了出去,刚刚收的几个菜人虽有两个是女人,可一个太老,一个瘦的皮包骨头,没有半点姿色可言,真是可惜了!
多日不曾亲近过女人的身*子,郑屠简直要憋出火来,远远看那女子的打扮也不敢造次,这年头,没个本事哪敢四处乱逛,还能穿的这般体面。
想了又想,忍不住拽了鸡笼里蹲着的那小孩过来,捏了孩子的脸仔细看看。孩子倔强的闭了眼睛,长而翘的睫毛微微抖动着:这是个孝子,为了让老爹临死前喝上一碗热粥,自卖自身,像一只肉鸡般龟缩在鸡笼中,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十二三岁的男孩儿还未长成,衣服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轻易地露出了清晰的锁骨,白皙的,延伸到衣领里。一张娟秀的略带女气的面容,有一点朱砂痣在眉间若隐若现,分外妖娆。
郑屠咽了咽口水。
五指扯向那衣领,“嘶啦——”,男孩儿惊恐的睁大了眼睛,“你,你要干什么?”
郑屠涎着脸笑道:“反正也是要死的,还不如临死前让爷爷我快活快活……”
男孩儿狂怒:“我只卖我这一身骨肉,不是要卖掉我的尊严!”
“尊严?你到了爷爷这里还有个屁的尊严?再不老实,爷爷直接把你扔到案板上剁成肉泥!”郑屠扯碎了男孩儿的衣服,将他压制到肮脏的肉案上,混杂着腥臭与黏泞的案板冰凉的触感,让男孩儿忍不住绝望。
尊贵的大唐李姓玄孙,居然沦落到如此地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咣——”
一块硕大的银锭狠狠砸在郑屠的头上,一个同样硕大的肿包出现在郑屠的额头上,“这孩子,我买了……”
男孩儿再次醒来的时候,被凑到脸旁无限放大的驴嘴吓了一跳,黑驴不屑的摇摇耳朵,继续嚼食着嘴里的干草,原来他正睡在一个温暖的草甸上。
不远处青衣女子的衣角飞扬,不知眺望着什么。
男孩儿腹鸣如鼓,羞窘的红了脸。
青衣女子回头微微一笑,伸出手掌,上面托着三颗鲜红欲滴的果子,散发着浓郁的果香。
男孩儿迅速吞下一枚果子,连皮带核,仿佛有一股热流流遍了周身,胃里暖洋洋的,居然再也感觉不到饥饿了。
“你怎么不吃了?”女子的声音很好听。
男孩儿有点不好意思:“阿爹还在家中挨饿,我,我自己怎么好意思吃饱呢?”
女子又笑了,把剩下两枚果子全放到了男孩儿的手中,“一枚足以抵三年不饥。”转而摸了摸男孩儿的头发,转身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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