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金堆堆打饰品[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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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得到一条细细的棱柱状金条,再用锤子不断锤打使棱角更为立体。
大致得到一个大小的环,然后将多余部分割去,再用火焊接。
经打磨,抛光···之后,总算是得到了一个简式的金手环。
比起直径大又厚的金环,这种款式的多了一分高级感还可以更好的突出修饰女人的纤纤细腕。
打了好几个金手环之后。
从八零年代的时候,人们生活水平也大大的提高。特别是在1982年国家就开始允许黄金饰品售卖,24k的金饰品尤为抢手。
还记得,当初成玉成年的时候,林美心买了个金戒指。纯度不高,细细的和缝线的针差不多。
她也为此炫耀了一年了。
“不过,现在黄金饰品在市面上还是抢手的很。”
林娇又出了一趟市里。
来到当时算是最大的金饰品销售——金凤凰。
来这里的买金饰品的要不就是刚刚晋升的万元户要不就是家底丰厚殷实。
到了门口,几个中年妇女正准备进去。
一个卷着大波浪的一个妇女,长相珠圆玉润,皮肤白嫩,左手右手都戴着一个个金镯子,还有脖子也挂着玉。周身财大气粗大的豪横,站在那就是一个富太。
富太开口:“要我说,这金凤凰的金饰品我早就买了个遍,现在都没什么新花样。”
一个妇女,身上虽穿着但是最时髦的红色条纹西装套裙。但她佝偻的背、面目黎黑、头发发黄打结,一身的乡土气息和过分时髦的衣服确实搭不着一条调上。
她操着一嘴浓重的乡音:“要啥款式,俺看是块金子就值的很,还管它是好不好看。俺要有你的钱,把金都买回去藏着枕头底下!哈哈哈哈哈哈。”
她自顾自的露出大门板大笑,其他人皆脸上都是尬笑。
林娇看着中心人物的富太,就知道她家低厚实的不行。
林娇今天还特意剪了布料,做成一身短袖修身连衣裙,布子厚实但较素。把林娇的那份妖媚张扬很好的收敛了。
手腕上闪闪发亮的棱形金环随着嫩白的藕臂摆动也一晃一晃的闪着金光。
将金手环戴在手腕上,纯金的棱环状搭在细白的手腕,看似简简单单的一款,却顿时提高了一股高级气质,想不吸睛都难。
中心富太看到,心头一动,小跑上前询问。
“小姑娘,你这金手镯子可真好看,方便和我说在哪入的货吗?”
“哦,这个啊!这个可是我表哥从港市那边带带货回来的,这款可是那最新的,女明星都爱这款哎。”
富太紧盯着金手镯子:“我看行,简简单单但是提升气质不少。”
不搭调妇女:“哎,徐太太,俺看不行勒。这手镯子,细细的一条还不如玻璃柜子里那厚厚又实的金镯子实在。
买这个,亏了。”
“哎,你喜欢你去买,我们就喜欢这种类型。”一个太太不耐烦的推开她。
她早就受不了那浓厚的乡土气息了,又不是她老公考上大学做了官,把这个乡下的老婆接到市里,她能有机会和这一群富太太认识吗!
“哎,咋还这样说俺呢,俺就是好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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