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父母旧事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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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教授死缠烂打、威逼利诱的让迟觉珉跟他学,迟觉珉抱着饭碗满脸警惕,看见老头儿来了就跑。
后来老爷子找到了症结所在,在一个晴朗的午后,班上的泼猴儿们上学校后山玩去了。迟觉珉拿着一支铅笔规规矩矩坐在连腿都伸不直的狭小课桌旁写字。
老爷子背着手走过去看,本想夸他用心。发现笔画多的字,他写得格外大,一笔一划的,占了半个本子。似乎觉得太浪费纸张,大字空白处周围又写着小字,花里胡哨的,就像在作法的符咒一样。
老爷子看着他屏气凝神写出狗爬似地字:……
砸吧了嘴,换了个夸法:“你跟着我肯定能好学好数理化。”
字认得就行,写就算了。字丑得还不如那些小学生!
迟觉珉不为所动:只要不在饭点找他,他就不会躲着。只会忽视。
老教授语重心长:“跟我学,学好了,就能赚钱。”
迟觉珉表情严肃地画着下一个字,假装没听见。
他对钱没什么概念,以前捡了垃圾或是去帮人干苦力,人家都是直接拿东西给他或者管饭什么的。
“有了钱,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车子、房子、名声地位,你都可以得到。”山村人势力也纯朴,这些东西有了,就是村中值得羡慕的人家。
迟觉珉听到“吃”抬了头,眼睛明显一亮:“当真?”少年因为长期缺少营养所以瘦小,发育也迟缓,声音还很稚嫩。
在他耳中,只听进去了“吃”,其他都被消音处理掉了。
老教授眼角抽搐:……
“嗯。”看他好不容易理他,老教授很无奈地回应。
“肉呢?”
“可以!钱可以买到很多吃的,等你学好了,去了城市里,你还可以吃……”老教授细数着他尝过的美食,但他早年沉迷学术研究,知道的也不多。但这些东西足够忽悠迟?乡巴佬?觉珉了。
迟觉珉面无表情地咽了无数次口水,语气中有点点勉强:“那我跟你学。”
“……”
老教授紧紧揪着衣服,痛心疾首:那么伟大而浩瀚的数理化世界,居然比不过一顿肉?!
老教授不负恩师之名。让少年有了名字,要不是家人不同意,他都想直接认他做孙子。将毕生所学尽数传授,而这个少年也足够聪明,四年后,清大的少年班迎来了一个山窝出来的凤凰。
至于迟愈的母亲张月芳少年时光堪称传奇,从小就可以看出是个狼人。
比狠还多一点!
她出生在一个不仅贫困还重男轻女的乡村家庭。
张月芳的母亲生了第三个孩子就死了,父亲认为女孩子嫁人前就该在家帮忙做活,等到了嫁人的年纪,换取一份彩礼才算报了点父母的养育之恩,日后扶持弟弟,也就尽了为人子女的责任。
到了读书的年纪,村长来劝过无数次都被骂回去了。她爹大咧咧地吼:“个女娃儿读书有屁用!改命?以后找个好男人嫁了才是改命!”
“莫得钱,莫得钱,读屁的书!有钱老子都不得让她读!她在屋头好歹算个劳力,喂猪挖地煮饭,哪个事不要人做?滚滚滚,不去!”
张朝华是个标准的农家姑娘,做活的好手,人也孝顺,父母说什么,她也听什么。张月芳可不一样,村里面出了名的霸王花,那堆调皮捣蛋的男娃惹了她,一动手准能哭一片。别人家人找上门要说法,她爹当即转身给一耳光,连打带骂。张月芳当时认了怂,背地里肯定要把那几个告状的家伙收拾到不该告状才算完!
她不是个忍气吞声的性子。
知道读书是什么以后,找到一次上山砍柴的机会,她打定主意要去看看读书到底是什么样的。张朝华不敢跟着去,也不拦着,只说早去早回,不要被爹发现。
张月芳偷摸跑到学校,遇到了下乡当教师的单纯大学生,从大学生嘴里知道外面世界的美好。
原来就算贫困如她也可以不用一辈子捆扎地里,脸朝黄土背朝天;原来改变命运不只靠嫁人,自己也能有力量去改变……
从此以后,张月芳就吵着闹着要去学校,爹不许,就自己偷偷去学。后来大学生用政府规定糊弄他家,张月芳才能正式去读书。
张朝华哭着嫁人了,十九岁的年纪,成了一个二十八九岁的男人的妻子,不能有半点反抗。
张月芳渐渐长大,读书也开始要学费,她姐姐偷偷补贴,她到镇上读书时也去帮学校食堂做帮工,放假时不回家到买衣服的地方当店员。她人长得好,嘴巴甜,店长见她做得好就让她当长期工。赚了钱,她就去卖书,继续学习,发誓要到大城里去。
工作学习两不耽误,全靠挤压休息的时间,她人很瘦,精神倒很好,双目烁烁透露出精光。
她平时穷,吃不好,穿不好。许多男生见她漂亮就讨好她,被拒绝后,就调戏侮辱她。张月芳见老师压不住,就自己动手把他们堵在学校后巷口一个个抽!
她是女生,拼不过男生。但她人狠,对自己狠,对别人更狠。打架用命去拼,就算自己受伤也不让别人好过。女生看不起她、挤兑她,张月芳听她们瞎比比就像放屁一样,从来不管。要是说话过分了,照打不误。
很快,张月芳在他们那个中学依靠“校霸”的名声让学生们闻风丧胆,偏偏那些大人都觉得她是个好孩子。
可见她有多会装!
等她十八岁,父亲给她订了门亲事,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回家,到学校替她退了学,将她积攒下来上大学的费用尽数收缴。用绳子绑住锁在家里,一定要把她身上那股桀骜劲儿给打散。
张月芳被捆住也不妨碍她骂人,她爹揍她,她就咬她爹。被打得满脸是血,她都咬牙不哭,张朝华倒是心疼得哭得泣不成声。
张月芳从小被她姐带大,姐姐更像一个合格的母亲,张朝华见妹妹如此固执,终于做下决定:她要放张月芳离开!去城里!
那时钱礼对她姐很好,即使结婚几年都没孩子,他还是很欢喜张朝华。听了妻子的祈求,他便给钱让小姨子离开,暂时不要回家。
放走张月芳的那天晚上,两姊妹在山脚下执手说了些话,基本都是张朝华带着哭腔的细细嘱咐。从小被张月芳捶到大的张崇知替她们放风,见二姐要走,他一个十三四岁正要面子的男生红着眼,把自己从爹那里偷来的钱递给他姐,哭唧唧的说:“二姐,虽然你很讨人厌,但你还是我二姐,你、你别死外面了啊!”
三姐弟就这样分别了。
后来,张月芳漂泊到了京市,因为没了学籍,她不能读书。只能到餐馆里打工,以此为契机,邂逅了她命中的冤种……
第四十七章 父母旧事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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