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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讨好[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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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泥土的芬芳,青草的淡香,蓝天白云在游荡,世界这么美好,美好的令李让觉得自己其实不适合当个山贼,他以前也曾经怀疑过这一点,但是职业道德告诉他,既然选择了这一行,就应该满怀热爱的去抢劫,这是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在驱使他的散修生涯继续前进。不过,一刻钟之前,他觉得自己可能还是不适合当山贼。而且,半张脸被人踩进泥土里,他感觉呼吸有点不舒服。不过,他觉得自己脸上踩着的这张织锦描花的鞋软绵绵的,上面传出来的灵力让他很自觉的没有提意见。

    你,这个家伙长得这么丑,万一他把我抢走,我看到他连饭都吃不下去,我该怎么办?

    李让大怒,山贼也是有尊严的好不好,哥哥我长得是很丑,可是你出来就是你的不对了!哎呀,这姑娘一生气,怎么这灵力还涨了呢!现在的孩子怎么都这么不讲道理吗,哥哥我可是很讲道义的,劫财就劫财的,姑娘你虽然长得很漂亮,但是内心戏不要这么足好不好?哥哥我真的不劫色的。

    再了,这次是来一个山贼,万一他是个5级,不,6级,不,7级的魔修呢?一下就把我掳走,此生再也回不了家,那可怎么办?

    姑奶奶,哥哥我要是个7级的魔修,至于混成这个样子嘛,我也想借你吉言,混一个7级当当啊。

    你,怎么办?

    哎呦,姑娘,你和男朋友吵架,能不能别跺脚啊,我另一个鼻孔都被你踩进土里了,憋死了可就不好了!

    李让欲哭无泪。

    一刻钟以前,他还觉得自己今天真是幸运啊!天堂和地狱之间,就是一刻钟的距离。

    一刻钟前。一个衣着华美,神情忧郁,泫然欲泣的姑娘出现在自己面前。看那罗裙的花纹,看那绣鞋的质地,看那发簪上闪耀的那颗珍珠,山贼李让立即就给这个姑娘浑身上下沽了个价,总之就是一句话:发财了!

    刚刚想动手,一个男孩跑了过来,顺手丢了个酒囊。

    给!男孩。李让的喉结不自然的咕嘟了一声,今天运气真是好,还能再抢一壶酒!

    一个酒囊飞了过来,女孩伸手接了过来,打开闻了闻,“咦,这是什么味道,真是冲的很。”

    “这是醉仙红,是临山城最烈的酒,最适合练功完了之后补补身子了。”这子,还挺会来事的,李让刚刚想动手,觉得这孩子才十岁左右就能泡到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仙,自己还是学学的好,万一哪天能用上了呢?

    “那是你们剑修才用得着,我们灵修不需要,保持灵台清明才是最有益的。”女孩气鼓鼓的,把酒囊丢了回去。屁孩,毛病还挺多,你不喝给我喝。

    “真是麻烦。连酒都不能喝,当修士都没劲。

    哎,我就是,你,你别哭啊。不,不喝酒就不喝酒嘛。”这子,还挺会哄人!李让津津有味的看了下去,有钱,有酒,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不是为了这个,今日在爹爹的书房看书,读到了当年神魔大战的几件事,忍不住想哭,若是世间再无战事,若生灵美美满满,那该多好!”姑娘哽咽了着,把头伏在男孩肩膀上。李让眼馋的看了看自己的肩膀,唉,到现在也没这个待遇。

    “你们灵修就是麻烦,多事。你,要是我们和魔族没有战事,那么我们自己不也有各种争斗,要是万世太平自然最好,若是没有,那我们就去争取!”

    你话和我娘亲真是一模一样,你们剑修就是一直这样咋咋呼呼的,就知道大话,还特别的有偏见,她最讨厌的就是灵修,你讨厌不讨厌啊?

    我不讨厌啊!

    为什么?

    “不为什么啊,灵修一个个都长得挺好看的,我们学堂旁边的那几个灵修都蛮漂亮的。

    怎么走了?我不讨厌灵修你也不高兴啊?你怎么这么爱生气啊!”李让也觉得,现在的女仙确实都很难伺候,毛病忒多了。

    哼,我就是爱生气,我还爱哭,我要回家了,以后我被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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